泰山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5-11   浏览次数:54
泰山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泰山学院(10453)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建立于1958年,高校办学历史已达48年,学校所在的泰安市是中外闻名的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位于名扬海内外的山水圣人旅游区的中心,京福、京沪高速公路在此交汇,104国道纵贯南北,京沪铁路和即将开工的京沪高速铁路在此经过,区位与交通优势得天独厚。学校坐落在世界首家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中华第一名山——泰山脚下,背依高耸峻秀的泰山顶子峰,南临碧波荡漾的省级旅游度假区天平湖,校园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境地。
学院占地面积1045亩,校舍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等设施。实验、电教、网络设施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6512万元,图书馆藏书113万册,各类期刊2100余种,并建有电子文献资源库。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100人,其中专任教师67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2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98人,有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及各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1人。
学院现有19个教学单位,36个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7个学科门类。其中,文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有着几十年的办学历史,形成了在全省乃至全国较有影响的学科群。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5900余人。
学院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人才培养质量为生命线,不断加大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强化质量监控,按照“知识—能力—素质”协调统一的人才培养结构模式,遵循“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教育改革思路,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制度,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完整的课堂教学、科学实验、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学体系,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稳步提高。近年来,共完成61项教学改革课题,承担多项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试点课程和试点专业,有14项教学成果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2005年考研上线率达到35.2%。
学院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在现当代文学、旅游管理学、化学与化学工程、计算机应用、物理电子学和数学教育等研究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近年来,先后承担各类科研项目8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其它国家级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36项;取得科研成果3420项,其中有156项分别获得省部级和地市级奖励,出版学术著作169部,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646篇,被SCI、EI、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有116篇。学院设有数学教育、应用物理与电子技术、分析科学、图像与数据处理、元素及金属有机化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旅游、教育科学、泰山书画艺术、中小城市社区等十个研究所。公开出版发行《泰山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等学术刊物。
学院注重树立国际化办学理念,重视培养学生的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泰国、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14所高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自1982年开始常年聘任多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199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1999年被国务院侨办命名为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每年都有多名教师被公派出国任教。
近年来,学院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先后荣获全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德育工作优秀单位”、“花园式单位”等称号。目前,学院正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发扬团结一心、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争创一流的办学传统和精神,为建设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特色明显的高质量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2006年,学院将面向山东、黑龙江、浙江、新疆等24个省市招生4500余人,为激励学生学习、创新和发展,支持学生自立、自强,学院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制度,并设有特困生“勤工助学岗”。自2004年始特设优秀新生奖学金,重点奖励高分考生。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学校设有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不断加强就业指导与咨询服务,除积极向有关单位及企业推荐毕业生外,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竭诚为毕业生拓宽就业空间。
面对新形势,学院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名山、名城优势,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把泰山学院建设成为同类院校中的一流高校,以崭新的姿态迎接八方学子的到来。
二、2006年招生计划

普通本科
专科(高职)
专升本
2100
1000
1340

三、录取原则
我院新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体育教育、旅游管理、导游服务专业,身高、视力必须达到省规定标准和专业要求。
2.普通本专科计划,招收符合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划定的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新生报到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结果与高考体检严重不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文体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山东省内艺术专业考生必须是参加我院艺术专业考试,且专业合格的考生;体育专业必须是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合格的考生。
②各省招办根据文化课成绩按规定比例给学校投档,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学校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择优录取;社会体育专业学校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择优录取。
艺体类考生入校后要进行专业复查。
外语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各省招办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给学校投档,学校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录取。
②在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外语专业志愿考生,但外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普通文、理科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优先安排专业。
②专业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专业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③专业第二、第三志愿仍未录满,则从同一科类中调剂。
对于非第一、二志愿的考生,根据缺额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
四、录取优惠政策
1.凡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入校后可自选专业,学院给以重点奖励。
2.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录取成绩在本专业前10%的,入校后可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自选专业。
  五、其他事宜
1.热门专业收费标准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2.本章程由泰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录取情况将及时在泰山学院网站上公布。
泰山学院网址:www.tsu.edu.cn
4.咨询电话:(0538)6715631
传  真:(0538)6715123
学校代码:10453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迎宾大道中段
邮  编:271021
E-mail:sxianfeng@163.com    tsuzmx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