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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2017年12月16日 浏览量: 5558 来源: 招生信息网 作者: 发布: 招生信息网

泰山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泰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专升本报名、考试、命题、评卷及录取等工作由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泰山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招生范围:山东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2017年转段学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0453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一条办学地点:校本部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

5编:271000

第十二条学校概况

泰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自1958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已达60年。学校所在的泰安市是中外闻名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位于名扬海内外的山水圣人旅游区的中心,京福、京沪高速公路在此交汇,104国道纵贯南北,京沪铁路和京沪高速铁路在此经过,区位与交通优势得天独厚。校园坐落在世界首例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泰山南麓,毗邻省级旅游度假区——天平湖北侧,建有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姓名命名并设在高校的第一座图书馆——万里图书馆。校园建筑错落有致,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占地1445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实验、教学、网络设施先进,基础设施齐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680万元元(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65万册,电子图书9000GB。设有19个教学单位,现有本科专业62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97万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277人,教师90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697人,教授、副教授31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省突出贡献专家、省中青年学术骨干、省教学名师及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3人;从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聘任院士、国家教学名师、泰山学者、博士生导师为兼职教授208人。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线,按照“品德为本、能力为上、分流培养、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思路,不断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学校是全省高校19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单位之一。现有省级本科特色专业7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专业1个,校级特色专业25个;省级精品课程39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近年来,先后完成263项教学改革课题,有14项教学成果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学生在全国和全省大学生“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电子商务、艺术和体育技能等各类比赛中获国家级奖励170项、省级奖励450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屡创新高。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化学、地理学、数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美术学、泰山文化等学科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现有省级重点学科(科研创新平台)5个。学校扎实推进研究生培养, 2010年被确定为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东北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体育学院、武汉纺织大学等院校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 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非常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6项,省部级项目151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306项;获专利64项;发表学术论文2908篇,被SCIEISSCICSSCI收录687篇,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46部。学校建有泰山研究院等14个科研机构,建立校外教学科研实践基地300余个。

第三章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身体健康;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依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6号)规定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过程性考核合格的投档考生中,依据考生专升本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过程性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泰山学院2018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类别

招生人数

小学教育

师范

100

学前教育

师范

100

英语

师范

50

音乐学

师范

80

电子商务

高职

50

服装设计与工程

高职

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职

50

旅游管理

高职

100

生物科学

高职

80

市场营销

高职

50

土木工程

高职

8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高职

50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泰山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

邮政编码: 271000址:www.tsu.edu.cn

咨询电话:(05386715631学校监督电话:(0538619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