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结合学校实际,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 | 学制 | 拟招生计划 | 专业注册学费 | 学分学费 | 年预计学费合计 |
小学教育 | 两年 | 30 | 500元/年 | 100元/学分 | 4500元/年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两年 | 30 | 900元/年 | 100元/学分 | 4900元/年 |
注:学校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包含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根据每学期选课情况收取。二年制本科专业的最低毕业学分一般为80学分。
二、报名条件
泰山学院2020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泰山学院2018年、2019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3.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0年8月13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zsb@tsu.edu.cn,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1.本人签字确认的《泰山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要求清晰完整,统一存储为一个压缩文件夹,并以“毕业年份+毕业专业+姓名+报考专业”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
我校将根据学历、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8月15日在泰山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tsu.edu.cn/)上公布。
五、考核与录取
根据报名情况,采用不同的录取方式。
(一)注册录取
若2个专业报名总人数不超过66人,将采用注册录取方式,学校将按照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录取标准,考生通过学校资格审核即被录取。
(二)考试录取
若2个专业报名总人数超过66人,将组织相关考核测试,考试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公布招生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形式
学校不设笔试环节,采取网上面试形式进行,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
考核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具体考核面试时间及要求将提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3.考核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
六、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凡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被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培养与毕业
(一)学生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毕业证书。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八、保障与监督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示。
九、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8-6715631
招生咨询邮箱:zsb@ts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t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