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主持类专业校级联考(以下简称“播音主持类联考”)说明。
播音主持类联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播、说、诵、评等四项核心能力,综合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仪态仪表、嗓音条件、语音语貌、语言表达能力、肢体表现力以及即兴口语表达能力等,为高等学校选拔播音主持类专业人才提供参考和依据。
一、考试科目
我省2021年播音主持类专业联考的考试科目为形象气质、自备文学作品朗读、新闻播报、即兴评述。总成绩=(形象气质×25%+自备文学作品朗读×25%+新闻播报×25%+即兴评述×25%)×3。每科按满分100分评分。四科总分满分为300分。
二、考试形式
采用线上录制提交作品形式。
三、考试内容
1、形象气质:考察考生身体形态自然条件及气质修养、上镜效果、着装举止等。
2、自备文学作品朗读:通过朗读自备文学作品,考察考生音质音色、普通话语音与吐字发声,以及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语言表现力等。
3、新闻播报:通过对指定新闻稿件的播报,考察其对新闻文体和文字的理解力、把握力。
4、即兴评述:通过对命题话题即兴评述,考察考生在交流语境中口语表达及语言组织能力,话题驾驭能力、临场心理控制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及思维深度广度,考察考生对社会问题、生活现象的认知广度和辨别能力。
四、考试要求
1、自备文学作品朗读文稿考生自备,体裁、题材不限(诗歌、散文、小说、寓言等),限时1.5分钟,约250字。新闻播报、即兴评述题目考试现场随机抽取题目,新闻播报限时1.5分钟(约350字),即兴评述限时2—3分钟。
2、服装自备,服装上不得有特殊Logo或图案。考试环境不得有显示考生信息的Logo或图案。
3、因各科考试时间有限制,若超时系统将自动停止作答。
五、考试时间
播音主持类专业校级联考于2021年1月23日进行。
以上说明仅适用于我省2021年播音主持类专业校级联考。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