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会
7月8日上午,我校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在第四会议室召开。学校领导马春林、刘克宽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委书记、院长马春林在讲话中指出:招生工作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环节,也是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录取工作,严格录取程序,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招生录取任务。马春林要求:要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录取工作人员要严密组织,坚守岗位,各负其责,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副院长刘克宽在讲话中首先谈了今年招生录取工作的特点和录取批次的变化,然后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分别从录取程序的规范,录取信息的公开化、监督工作的及时到位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特别对如何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了具体安排。
会上纪委副书记吕瑞江传达了上级《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与学校主管领导签定了《泰山学院招生工作责任书》。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录取工作办公室全体人员、录取工作纪检人员及网络维护人员参加了会议。